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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安员资格证的审批
2008-2-24 10:09:37 来源: 文字大小:【小】【中】【大】
政策依据:
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
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
行政审批类型及权限:
类型: 审批
权限: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审批
权限: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审批
申请人资格及条件:
申请主体为18周岁以上,55岁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
所需资料:
1、填写《保安员资格证审领表》
2.填写《保安员录用审批表》
2.填写《保安员录用审批表》
3.符合《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》第16条的规定:
(一)18周岁以上,55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;
(二)身体健康;
(三)遵纪守法,品行良好,无犯罪记录;
(四)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,专业技术人员须具有相应的学历或者资格;
(五)经公安机关批准设立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。
(一)18周岁以上,55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;
(二)身体健康;
(三)遵纪守法,品行良好,无犯罪记录;
(四)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,专业技术人员须具有相应的学历或者资格;
(五)经公安机关批准设立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。
办事流程:
1.辖区派出所意见;
2、县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审查意见;
3、市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审批意见。
2、县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审查意见;
3、市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审批意见。
办事流程图:
工作时限: 20个工作日
收费情况: 证件制作工本费
获得行政审批的凭证: 《保安员资格证》